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形成产业化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国家节能产业发展的二十多年里,主要的政策文件汇总简述如下:
一、1996年1月12日,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关于进行“CEF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有关节能技术服务新机制试点的
通知》(〔19961 号),标志着中国节能试点正式开启。
二、2000年6 月30日,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国家部委文件第一次使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三、2004年11月2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 2505 号),提出推动全社会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绥解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和发布的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四、2005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 21 号),提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五、2006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财政部等8 部门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457 号),提出贯彻落实实现“十一五”单位 GDP 能耗降低 20% 左右目标。
六、2006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提出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七、2007年10月23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 (2007)245 号),提出建立起全国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国重点城市重点建筑能粍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能粍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和超定 额加价等制度,促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培育 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高能耗建筑的进步节能改造准备条件。
八、2007年10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于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正式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写进了国家节约能源法。
九、2008 年7月23日,国务院颁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并于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节能示范表率作用。
十一、2009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2009 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 48 号),提出全面落实各项节能诚排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更大成效,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与“十一五” 规划实施进度同步。
十二、2009年9月2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9〕 2441号),提出推动我国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
十三、2009年10月15日,住建部、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建科 〔2009〕163 号)及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指导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建设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
十四、2010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节能产业发展。
十五、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派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 25 号),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诚排、诚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 境友好型社会的容观需要。第一次明确了资金奖励、税收优惠及金融服务等政策。
十六、2010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 号),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炎励资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精神,为更好地规范 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兴励资金管理哲行办法》(财建 〔2010) 249号)。
十七、2010年8月9日,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一版国家标准合同。
十八、2010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炎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 〔2010) 2528 号),对于审核各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 2010年6月1 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十九、2010 年12月3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 110号),对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行增值税、营业税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给予了节 服务公司前所未有的税收优惠。
二十、2011年5月4日,财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 〔2011) 207 号),提出争取在
“十二五”期间,交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 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化耗降低11%,节能目标有了具体数据参考。
二十一、2011年6月27 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 规划》,提出将提升交通运输领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列为主要任务和亚点工作,并将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列入交通运输领城十大重点工程之一。
二十二、2011年8月3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规划》,将“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人市场化手 段,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定位为基本原则。提出加快推行合同化源管理,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留成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二十三、2012 年1月4 日,工信部印发《工业节能“十二五” 规划》,提出“十二五”节能发展路线。
二十四、2012 年1月9日,住建部印发《“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強资管理模式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支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国家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并研究推进建筑能效交易试点。
二十五、2012 年3月27日,铁道部印发《铁路“十二五” 节能规划》,提出选择部分节能项目进行试点,努力为铁路企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十六、2012年6月16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 (2012〕 19 号)》,提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推动节能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七、2012 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节能诚排“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 号),提出“十二五”节能减排具体目标。
二十八、2013 年8月1日,国务院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 (2013〕 30 号),提出解决节能环保问题,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威排和民生改善,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确保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九、2013 年8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诚排目标任务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3〕 1585 号),提出切实做好节能试排工作,确保完成 2013 年目标任务,并为实现“十二五〞节能诚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
三十、2013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税总局发布 《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 77 号),提出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管理。
三十一、201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 暂行办法》,提出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音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 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 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三十二、2014 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手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十三、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 号),提出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 必由之路。
三十六、2016年12 月20 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 案的通知》(国发 〔20161 74 号),提出目标费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实现 “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三十七、2016 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 “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 环资(20161 2705 号),提出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切实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把节 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城,形成政府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纸围,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发展节能产业,确保完成 “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三十八、2017年3月1日,住建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 五”规划的通知》(建科 〔20171 53 号),提出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和采用节能措施比例等指标。
三十九、2017年5月19日,工信部印发《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 2017-2019)》(工信部节 〔2017〕 110号),提出到 2020年,基本建立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培育 一批节能与绿色标准化支撑机构和评价机构。
四十、2017 年11 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 1909号),提出通过实行问责制和“—票否决〞等对地方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效果进行考核。
四十一、2018 年2月28 日,工信部印发《2018 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两 [2018) 73 号),提出;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纹提开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最发展,实施 重点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四十二、2019年2 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印发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发改环资〔2019〕 293号),提出为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 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 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四十三、2019年5月16日,工信部印发 《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提出以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和行业为重点,加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力 度,使工业节能逐步向各行业、大中小企业全面深入推进和提升。
四十四、2019年12月9日,工信部发布《工业节能行业标准化总体组筹建方案》,提出为加强工业节能行业标准化队伍建设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工 业节能行业标准化总体组。
四十五、2020年1 月10 日,工信部印发《2020 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提出要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 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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